1、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是由省属重点高校设立,2014年起省属重点高校2%的一本计划要专门留给农村考生。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报名基本信息表中“考生类别”确认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的考生。
(资料图)
2、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投档录取。省招办按照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在提档线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完不成的可降分录取。
3、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是指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普通高考的农村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填报本省实施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相关一本院校和相关专业。
4、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招生办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填报“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院校和专业志愿。
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包括入学报到时可自行决定是否迁转户口、在校期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
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1.事业单位联考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事业单位联考时间一般在上半年4-5月和下半年9-10月,考试科目比较固定,参考的地区有湖北、安徽、湖南、四川绵阳、新疆、西藏等。
2.事业单位统考和单招考试科目是《公共基础知识》,还有部分省份考《综合知识》《综合能力素质》等,具体以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为准。
二、事业编考试内容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包括行测历年真题、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以及资料分析等。
2.《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提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多项能力。
3.《公共基础知识》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行政管理等,一般分为法律及非法律两部分,命题形式为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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